去年,国务院发布有了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调整生活补助的《三号文件》。文件要求地方政府根据该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的执行标准,该标准抄送中央驻津科研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据我们了解,国内决大多数省市自治区都已完成该项工作。而我市至今尚未完成此项工作,因此我院退休职工的退休金至今尚未调整。大家心急如焚,多次以不同方式向有关领导反映我们的心情。为此核工业总公司的相关领导曾来津向市政府有关单位询问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年底完成此项工作。目前已接近年底,我们不知市政府是否能如期完成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几年来物价不断上涨我们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不断下降。如果《三号文件》能在我市贯彻落实,那将是福及我们退休职工的大好事。因此我们希望市政府能如约出台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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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2日
您好! 工作人员已与网民沟通,因来信人当时无法找到文件,故请将文件的发文机关、文号、时间等信息明确告知,才能具体查询您咨询的内容。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