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前段我们公司要求行政部门人员支援车间的一线生产,而且规定了产量要求。没有达到产量还扣了工资。
请问,公司要求非一线人员去车间生产,符合规定么?
而且不交接手头的工作还要去去一线生产已经不属于我们的劳动范畴,我们已经等于是干了两份工作。未达产还扣工资,是不是已经违法了。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安排职工工作,岗位变动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范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