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都是天津的集体户口,我的户口在河西区,老婆户口在和平区,但是现在都在北京工作,天津没有住房,请问如何在天津办理准生证。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什么地方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材料。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若还有不清楚的请拨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