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本人想咨询一下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一村的村民拆迁还迁政策的规定。其中包括村民房屋拆迁置换面积不足人均30平米,及村民每人享受经济小户型15平米的相关规定及法律依据。
望领导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给予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10月1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东丽区村民还迁依据《东丽区整体村域房屋拆还迁规定》(津丽党发(2009)2004号)文件执行。建设经营性设施是针对整建制撤村村队。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