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周桂玉"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袜五场地建设高层楼房影响其室内采光"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规划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天津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通过公开方式取得袜五场地(现泰泽花园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2571.8平方米。2011年3月至4月,规划局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了审查批准,并取得了区政府的批准。2011年6月13日,该房产公司在规划局办理了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2011年8月30日,规划局核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切手续完备。
泰泽花园住宅小区西侧住宅楼退让用地红线14米,距其西侧居民住宅最近距离为15米。根据《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物满足退线要求。该项目的日照分析结果表明,信访人住宅大寒日日照时间在3小时以上。依据《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相关规定:“一般应当满足被遮挡居住建筑每户一个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个小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被遮挡的住宅采光满足要求。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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