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方人才的集体户口,老婆是石家庄的挂靠户口。
我们11年买的西青大寺渤海天易园限价商品房,13年10月份交房。
我们12年9月份生了一个孩子,是第一胎。
现在的问题是:按天津市新生儿落户规定,需要1年内申报户口,但是我们13年10月份才交房,拿到房产证大概在2014年了,所以按政策规定的话,一年内报户口需要的材料不满足(没有房产证和房子所在的户口簿)。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才能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
这个问题困惑我们很久了,十分担心孩子以后户口上不了,影响上学这些事情,十分感谢领导百忙之中给予指导,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2月31日
【民生词典】新生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