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
新生儿出生后由父、母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的手续。
怎么办
所需材料
1、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2、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
3、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公民申报出生登记,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及父母申请。
办理时限
1、出生一年之内,当场办结;
2、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需经派出所所长批准,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3、16周岁以上申报的,需要经分局批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流程
1、申请:父、母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新生儿落户;
2、受理:当地派出所应当审核并受理资料无误的新生儿落户申请;
3、办结:对于资料无误的落户申请应当在办结时限内予以落后。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各分局户政大厅或属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时间
全年
天津市公安局派出所电话地址查询
和平分局解放桥派出所 承德道6号 23315131
天津市各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地址及联系电话
和平分局户政大厅 和平区庆善大街13号 2712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