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10-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馈的问题,物业公司马上去到9-1二楼进行查看,看到201门口放有生活垃圾,便到其家中,告知业主:为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请随时把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除干净,不要长时间在楼道内堆放。了解到这位业主刚刚生完小孩,还在月子中,为此该局执法人员告诉保洁人员,在每天清扫楼道时帮忙把垃圾清理掉。
关于物业的服务范围,是指保洁人员每天对楼道进行一次清扫服务。本小区共有业主844户,底商18户,保洁人员每人每天要对5个楼门共70多层楼道进行清扫及擦拭。每栋楼口摆放垃圾箱,业主把每天产生的垃圾扔到大门外的垃圾桶内,物业清运员统一清理到指定地点,由环卫局清走。因以前有过案例:业主堆放在楼道的杂物丢失,找到物业,说是物业的保洁人员给拿走了。为树立物业公司的形象和保洁人员的尊严,物业公司规定:凡是业主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保洁人员在没有得到业主的允许下,一律不得私自动用。但对家中只有老人和行动不便的业主,物业公司也会主动询问业主,在经过业主允许的情况下,帮忙清理。
关于物业费收取说明:由于本小区是高层建筑,业主宋立军是二楼,物业费为1元/平米,其中0.6元为物业费,0.4元为能源费。物业费用途:人员工资及工服费、绿化费、公共部位维护、楼宇对讲维护及保等等;能源费用途:电梯维护及保养。
对于楼道堆放杂物和垃圾问题,物业公司也多次贴“温馨提示”提醒业主:楼道属于公共部位,根据消防要求,楼道内禁止堆放杂物。
此问题物业公司于2012年9月28日下午4点以电话方式回复,经过和此业主的沟通及解释,业主也清楚了物业公司的工作内容,并于2012年9月29日下午缴纳了2012-2013年度的物业费。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
滨海新区政府
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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