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的领导您好:
首先先谢谢您批复我反映问题。我是小尹村人,小尹村由于各种原因,多年没有批复建房地基。许多家 都是3代 甚至是4代 只有一处住房! 我由于上学原因户口迁出,参加工作后始终在本村居住,并且就在邻村(南胡村)工作,由于我兄弟二人都已成家,一处住房明显不够用,于是向村长反映情况,申请批复地基建房。但是得到的回复是我的户口不在本村,不能批复地基,(父母和弟弟的户口在村子里)。 难道没有村里的户口就不是本村的人了吗?就不需要住的地方了吗? 我想问下 批复地基以户口为依据 是自己村的规定 还是国家规定? 即使是规定 也要视特殊情况改变啊! 望百忙中的领导,抽出一些时间 帮老百姓 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10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咨询村委会,村里历来发放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农民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您的情况不符合村内发放宅基地条件,或者您也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芦台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959174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府办公室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