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办理了停暖,并交纳了热量损失费,今年想开通,告知需要再交纳开通费。想咨询此项收费的依据是什么?这费用该不该交?
尊敬的孙文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年9月19日
尊敬的孙文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目前,市供热办管理处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若已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再次开通时则不再收费,并告知您蓟县供热办电话以方便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