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第三期入住红城的业主,自2010年10月入住至今已近两年了,长芦地产一年一年推说,在办理产权的事宜,可产权证就是迟迟不到。
据说和柏丽花园的居民闹事有关,可是购房时我们已签订了活动场地共用协议,但现在已专门为柏丽花园的业主单独建了活动场地,我们没有意见,不知还有什么问题而影响我们的产权证。
请政府关注一下百姓民生,总不能因为一些人的无休止的、无穷尽的无理要求,而损害更多的人的合法权益吧?也恳请政府部门能够公正地解决此事,不要把我们这些无辜的购房者搅入这场利益纷争之中,牺牲我们的利益。
毕竟,购房在一个家庭中是一项举足轻重的大事,没有合法保障,换了谁能踏实呢?谢谢
尊敬的李向红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处理。区房管局将电话联系您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