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单位一职工因为非典期间因陪护母亲,患股骨头坏死--属非典后遗症。看病花去数目可观的医药费,因当时没有相关政策,按普通门诊报销。现在找到单位要单位赔付个人支付的药费,还要求单位自2003年起,按每年补助1100元,直至退休。请问我市关于赔付医药费及补助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单位每年补助1100元,咱们国家及市里是否有相关文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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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