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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马**   提问时间: 2012-08-31 08:22
 标题:非典期间陪护留非典后遗症患者的药费及单位补助
内容:

    你好,我单位一职工因为非典期间因陪护母亲,患股骨头坏死--属非典后遗症。看病花去数目可观的医药费,因当时没有相关政策,按普通门诊报销。现在找到单位要单位赔付个人支付的药费,还要求单位自2003年起,按每年补助1100元,直至退休。请问我市关于赔付医药费及补助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单位每年补助1100元,咱们国家及市里是否有相关文件支持。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2-09-03 15:5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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