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8年大学本科毕业到天津一家国企工作,2012年2月辞职去外省工作,并于2012年8月在天津买房,户口也会随着落户在放自己所在地,现单位借口说与市公安局、市教委有协议,外地大学生进津办理天津集体户口的,辞职后必须将户口迁出天津才能办理档案转出。导致我辞职半年一直不能拿到自己的档案,请问天津市是否有相关的政策?劳动法是否又有相关的规定呢?我多次拨打市公安局户政处电话23391123,一直无人接听,所以想通过政民零距离咨询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9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