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2-08-27 22:16
 标题:24栋对面的时代金街私搭乱盖的 问题
内容:

    县长您好,最近24栋对面的 时代金街二楼(具体位置要 进到 幸福 小区里 是紧邻幸福小区1号楼,就 在 1号楼 对面的 二楼)由于不引人 注意,所以好 几位业主都开始私自 搭盖板房,因为 本来1号 楼与商铺的 楼距就比小区 里 其他的 楼距小的 多,,再加上 他们 这么 私搭乱建,干扰了 我们 的 正常 生活河 隐私,,也影响市容。我们业主 也 到 小区物业反应过,可物业说 他们不属于小区的物业 管,我们 也 不知道 该去哪反应 问题了 ,只好 麻烦到 您这了,希望有 管部门能 尽快帮助 我们 解决一下!!!!该问题沃恩 已经反映1个月了 ,至今没有 落实,违章建筑依然健在,而且还有 效仿的 再继续盖,问题 严重啊!!!

回复部门:宁河区   回复时间:2012-09-04 08:5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9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通过深入调查,您所反映的私搭乱盖问题是幸福商业广场E区的四位业主,其中一户私自搭盖面积约为十几平米,其余三户约为五六平米,都是利用二楼楼顶空地进行临时搭建。
    县综合执法局在深入调查后,已现场向违章搭建商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恢复原状,并按照法律程序在逐步进行。另外,建议您可与幸福商业广场的物管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宁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2年9月3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镇政府二号楼”不能买卖
·令人困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百姓问政》:空地垃圾总回潮、老旧小区停车难 该咋管?
·别让旧物成了无处安放的“烫手山芋”
·手机号为何被“保护性停机”?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