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市里统一规定,天津有补充公积金的人员补充公积金从7月全部停缴,造成许多人员买房子不能贷款。我们在八月初交了首付定了房子,但到现在为止因为公积金欠缴不能贷款,房子迟迟办不了手续, 面临着要交开发商按日计算的违约金。政府一直在宣传办事效率,服务提速,我想问下,公积金欠缴将近两个月一直没有政策出台,这就是所谓的效率么?希望能尽快给一个说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留言回复如下:1、补充公积金缴存有关政策问题请向天津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进行咨询。2、补充公积金停缴不会影响职工正常贷款,只是会影响最高贷款限额。因为按照我市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申请贷款时本人及配偶正常缴存补充公积金的,可在原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额度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即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额度的最高限额为70万元)。3、我们将会派专人与您联系,就您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8-17
【民生词典】补充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