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平区大同道5号112室的业主,我居住的楼房东面有一处两层临时建筑,临时建筑用电牵的电线和电闸一直镶在我家临东的外墙上,供二层临时建筑使用,该临建房屋已建成十余年,经反映多年一直未移走,昨天电闸突然爆燃,严重危及到我家的安全,目前只有一位70岁的老人居住在这间房里,并因此受到惊吓,我们急盼有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2年8月3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现答复如下:
现场核实,此总表的户名为房信公司,为此处二楼居民供电,电话已经通知产权单位办理户表新装,待装齐户表后拆除此块总表。电力公司已和来信人联系并解释,用户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