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叫刘兴,住宝坻区高家庄镇于家观村7排29号,我家已陷入绝境,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我今年46岁,2008年打工时发生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工伤赔偿45000元,已全部用于孩子上学和妻子治病,目前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以开三轮车为生,每月收入1000元左右。
妻子闫金华,43岁,因患尿毒症2年,已失去劳动能力。今年6月住院治疗。住院费用21366.94元,其中个人承担13525.05元。目前采用腹膜透析在家中治疗,每天冲洗腹膜3次,每月治疗费用需要约7100元,其中个人承担约3900元,以后每月如此,还需另付检查费用,年花费需5万余元。
女儿刘海秋,17岁,今年考取苏州大学,学杂费还无着落。
现在家中只有三口人,欠下2万多元外债,靠借债维持我母妻子生命,家人愿捐肾为妻子换肾,可是几十万手术费我一筹莫展,借钱治病越来越难,停药意味着死亡,我该怎么办……
我求助:(1)尽快批准我家的低保户申请;(2)免除每月4000元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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