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东丽区5月份下发一份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丽政发<2012>13号)的红头文件。其中关于健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保障机制这一项中的建立财政保障机制中说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享受“五险”待遇,由各街道和经济功能区负担。我想知道,这一项所说的保险,区政府领导是否拟定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希望区领导尽快给出一个最准确的时间。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7月2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与新立街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咨询新立街.
2012年8月27日
【民生词典】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