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户口在安徽合肥,2012年4月从合肥单位离职,现在在天津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签署正式合同,单位在和平区),我的条件符合天津人才引进条件,现正在通过单位按人才引进办理落户。我妻子也是安徽合肥户口,也符合天津人才引进条件,但是目前在天津没有工作;女儿(安徽合肥户口)今年2岁。我和我妻子都想通过人才引进办理天津集体户口,也想把女儿的户口随迁过来,但目前还不具备在天津买房的经济条件,请问如何办理?!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