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义江里小区23门对过的存车处,存放电动车收费高,也没有票据,之前反应过物价部门,但一直无果,请相关领导予以帮助解决
李你好:
您反映小区非机动车存车收费高的问题,区物价局非常重视,现已要求该存车处按照天津市河北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河北区非机动车存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北价发[2009]26号)的规定收费,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7月19日物价局向天津市联华停车业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通报了情况,要求其依法规范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
河北区物价局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