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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本地户口,2011年5月6日与妻子登记结婚,妻子与我一样都是2009年7月份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她毕业的时候把学校的集体户口又迁回老家了,因为当大学生村官的关系,现在2012年4月份在天津市区内找到了一家在津注册的企业单位,并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我现在想把她的户口迁到天津我们家的户口本下,我的户口本户主是我的母亲。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到底需要什么材料才能申请人才引进办理户口迁移,目前我每次去当地派出所,都是说这个不齐,然后我们去办理相关证明,然后再去派出所,又告诉还缺证明,这样的情况已经有3次,每次我们都要去河北省鹿泉市区办理,我的意思是有什么需要的材料一次性告诉我们,我们一次性就办理齐了,不要这样总跑来跑去,现在民警告诉我们,需要我妻子之前户口迁出到河北工业大学和 从河北工业大学迁回鹿泉的 户口迁移证明。
这个真的需要吗?现在我们问了,人家派出所都存档案了,如果必须开局的话要向上级汇报。希望能帮我解答一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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