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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付**   提问时间: 2012-07-16 11:42
 标题:天津香兰嘉园项目
内容:

    主管领导:

    您好,我是鲁山道小二楼拆迁户。定向购买了香兰嘉园小区,原来告知我们是单价不超过5500元,可是最近从网上得知物价部门给的批示是最高不超6750元,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这样一来会给好些家庭带来困扰,本来是经适房,怎麽也说涨就涨啊。老百姓到底还能相信谁呀!麻烦您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盼回复。

回复部门: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12-07-23 15:4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付桂杰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2年7月23日


尊敬的付桂杰网友 :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40号),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市物价局已于2011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香兰嘉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津价管[2011]122号),该项目平均每建筑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150元,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6765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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