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月27日驾车途经长江道立交桥下由北向南直行时被摄录未按导向车道行驶,后经查看行车记录和实地察看,才知道长江道立交桥下未设置直行车道,但除了临近路口地下的箭头外,并无其它任何有关的标识(比如:禁止直行的标志),而当时由于是多车依次通过路口,受前车遮挡的影响,并没有看见道路上的右拐箭头。我想咨询一下,如果需要申请行政复议,应该准备什么样的材料和手续?另外,长江道立交桥下没有明确的禁止直行,不设置直行车道是否合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1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0月8日
【民生词典】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