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和平区哈尔滨道132号.承租劝业场房管站房屋.房龄近百年.从来没有供暖.我家现采用电地暖采暖.用电量很大.
根据新的阶梯电价政策.用电采暖户在供暖的4个月是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的文件.我家是否符合政策.该如何申请办理.
谢谢
2012.7.5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2年7月9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现答复如下:
所属城南供电公司已与用户取得联系,并告知用户到所属供热部门开具证明,然后到市电力公司供电服务中心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2年7月20日
【民生词典】阶梯电价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