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被录用为天津市公务员,单位是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户口转入和平区,属于集体户,因为没有买房,孩子户口暂时不能随迁,今年孩子六年级,暑假后要升入初中,为更好照顾孩子,我想让孩子来天津读初中,请问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前面已经提过一次这个问题,但是没有收到回复,烦请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已与您电话沟通。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和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7123959;和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电话:27127532;和平区户证中心电话:2712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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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