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母亲今年四十多岁,婚姻状况不佳,离婚两次,分别有一个儿子已成年未婚,一个女儿在上小学。我的母亲目前单身,基本无经济收入,没有住房,第二次离婚时为天津市河东区户口。请问,我的母亲是否有把握申请一间一室的公租房,开始新的生活。
李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