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您好!
我家位于北辰区都市桃源,13号楼绿地上有一座35千伏变电柜,挨着1楼窗户,按照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35千伏变电柜3米内是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不能有其他建筑,不知道电力局在这里建这个变电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另外,这个变电柜是否对住户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希望领导能够给与解答,谢谢。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2年6月4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该变电站是小区配套设施,现场及设备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所属城东供电分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已向该户作出解释,用户表示认可。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