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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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政府
2012-5-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众智贻兴园小区座落于兰庭社区,建筑开发单位是塘沽建设发展总公司和贻成集团,小区面积7.6万平米,住有731户,2003年l0月办理入住手续。该小区前期物业是塘沽建设开发总公司物业,自小区建成服务至2010年10月退出。
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由天津塘沽弘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场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米0.4元,该企业进场后收费率不足30%,经营困难,于2011年1O月21日退出。
小区业主委会决定由天津奥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进入该小区提供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米0.6元。企业注册地为津南区,没有相关物业服务资质。由于物业企业没有资质造成无法签定正规物业服务合同至退出。企业在小区服务期间由于物业用房和收费不足20%的现状,于5月l9日突然停止服务,撤离该小区。
5月21日杭州道街及时组织业主委员会分析问题原因和制定解决预案。由业主委员会联系新的物业企业进场服务,办事处及时将此时情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并与开发企业塘沽建设发展总公司协调该小区物业用房问题。目前开发企业塘沽建设发展总公司同意提供物业用房45平米。
5月24日该街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召开协调会,听取各方工作进展,没有物业企业愿意进场。针对小区面临的棘手问题,该街帮助业主委员会制定了6个月的自治方案,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居委会协助。业主委员会自行聘请清洁人员在小区内扫保,居委会协助收取费会,负责经费的管理。办事处将该小区情况向管委会市容部门汇报,争取免除自治期间容委收取的费用。天津奥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服务期间多收业主的物业服务企和小区公共部位收益由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该企业到现场商谈,七个工作日后如仍不到场商谈将向分费部门报案,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滨海新区政府
2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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