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号下午到华宇物流(天地在华全资子公司)取货,单号35292814,工作人员要了身份证,登记后要我在提货单上签字,不然不给货,我就签字了,拿单子去取货,发现货物边框破损,货物是三星42寸液晶电视。与华宇4008086666多次联系投诉,对方称签字后概不负责,客服人员说自己是主管,姓闫,女的。她说必须签收才可验货,验货后就算破损,包装完好也不赔偿。这单已经保价,我对客服的所有解释都录了音,第一次客服承认流程有问题,并承诺以原单退回,但再次联系客服称此前承诺“可以被忽视”,以这位自称主管的回复为准,就是不陪。按他说的,必须先签收才可验货,有问题包装完好一样不陪。并且这样的流程是公司规定的正确流程。我要求华宇赔付商品,书面道歉,赔付我请假解决此问题的半日工资,为解决此事来回的打车费和55元长途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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