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杨柳青船厂的一名职工,1997年买了同事的一套平房,当时没办过户,只有协议。这个房子没有产权证,房子原来是厂里的宿舍,卖给个人了,我到房管所也查不到这个房子的信息。周围邻居有的也没有房产证。找到厂里这事因为时间太久远了,也没人知道怎么回事。想问一下领导,因为是我唯一的住处,到拆迁的时候能不能得到合理补偿?谢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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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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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