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预产期在2012年7月,单位在2012年1月给我开始缴纳生育保险的,在医院立本时没有开通生育险须自行开通,请问自己开通需要什么证件去哪办理(在开发区投保),我是否可以享受生育险?之前上过生育险但是间隔6个月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初次就业、失业后再次就业的人员,随用人单位参保之日起所发生的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鉴于您的特殊情况,请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分中心进一步咨询妊娠登记事宜。咨询电话:66370790 66300791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