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上次我问的是保险全都我们自己上交通队一点不给上到底合法不合法,您给我的答复是: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交通协管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自己只承担个人缴费部分。您写得是我们只承担个人的部分,但是现在我们全都自己交,这样合法吗?要您的正面回答,如果不合法我要向哪个部门反应管用啊。我们的保险比别的地方多500-600,这样正常吗?迫切等待您的回复。谢谢。
尊敬的牛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交通协管员的工资待遇由政府统一财政划拨,在招聘交通协管员时已就交通协管员的工资待遇和保险缴纳作了明确说明,并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与交警支队签订了用工合同。如果您还有不清楚或质疑的问题请您拨打82191805进行咨询,也可以本人到交警支队综合室当面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