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2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开发商和投资人对小区开发管理混乱,在出售房屋时没有给业主出具正常的购房手续,也未到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地产总登记手续。为此,县房管局不能按正常程序为业主办理产权证。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县房管局已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预告登记权利人入住满两年后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相关程序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申请市国土房管局登记发证交易中心,开通了102户的网上登记信息。目前,县房管局已受理了16户手续齐全业主(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售房发票和登记备案证明)的产权登记。其余大部分业主不具备受理发证的条件。鉴于开发商外逃,不能为业主补办各种手续的情况,建议由业主向法院提起讼诉,法院出具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县房管局为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房管局
20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