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1998年武汉冶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后,户口就落到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
因祖籍在河北省沧州,也因为家庭的关系,从2006年始,我便在天津市这边工作,目前在西青海泰产业园区(环外)一私企工作。
只是受于户口在外地的原因,我自愿放弃“五险一金”,把单位应交的保险钱转换为现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沦落到“边缘层”--看病完全自费,刚看到近期全国医保覆盖面已超95%;办张信用卡也不行;天津买房子贷款也不行;将来退休以后的保障彻底没有了;总之现在一切都很糟糕,一切都源于我没有早早办理天津市户口。
希望尊敬的领导能考虑实际情况,让阳光政策落实到我这个很无奈的人身上!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