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是需要结婚10年以上,并年满35周岁,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是这样吗?
但看到市公安局给别人回复中说到“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我想问一下,这里说的在津居住生活是指什么条件?
我家情况是,一方是天津户口(名下有套天津住房),但是二人在外地定居,这样符合要求吗?那套房产也需要保留10年吗?
还有就是子女户口问题,目前没有孩子,想问一下,将来如何能把孩子户口落在天津市?(不是在天津领的结婚证,办理准生证和孩子出生证明都需要是天津的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