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好:
我是融科心贻湾业主,金达热力供暖不热,主要表现在:
1、心贻湾为挂片供暖,周边小区为地暖,金达热力统一用42度入户水温供热,造成心贻湾不热,挂片需要高水温。
2、根据《天津市供热条例》规定新建小区头两个供热期为开发商负责,但是心贻湾早已经过了两年,金达热力并不接收,作为业主我们不知道什么愿意,供热合同里面也写了第三个采暖期为热力负责,目前有问题金达热力总是说小区的管网有问题,业主们建议有问题请金达热力及早指出让开发商整改,不要总是耽误小区供暖,毕竟几年小区一直供热不好。另外业主们认为谁收了取暖费就得对缴费人负责。
3、《天津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正常、稳定、连续按照规定供热。但是心贻湾很不稳定供热,后半夜和白天上班时间温度更低,上班时间家里都是老人孩子,这样很不应该。
4、根据国家行业标准《CJJ_34-2010_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备案号:J1074-2010)《高层建筑采暖设计技术》要求家中暖气入户水温度应该达到60-70度,但是金达热力提供的温度只到42度,入户水温,没有达到国家的标准。
5、总是强调不低于18度,但是后半夜就是低于18度,测量都是在阳光充足的时候进行的,不能成为依据。不低于18度室温是国家为了保护群主的取暖权益不被侵犯而制定的,现在成了供热企业的尚方宝剑,我们花钱取暖,却遇到这样一个不思进取的公司,请政府能够督促该企业改进供热理念,服务人民。供热不像别的群众有选择权,这样的企业确实不应该存在,用最低标准满足客户,还是小范围的垄断企业,请督促为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督促金达热力加强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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