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陈**   提问时间: 2011-12-29 09:40
 标题:投诉和平区交通大队摄录不合理
内容:

    你好,近期发现车辆一条违章记录,是12月18日,在保定道和新华路交口的,晚上18点37分。此时,应该为下班时间,我延新华路至营口道方向行车,符合新华路的行车方向,但摄录表明我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请相关部门给予核实,谢谢。(车牌津DCC668)

回复部门:和平区   回复时间:2011-12-29 14:3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1年12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公安交管和平支队进行核查办理。我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当事人。经查,问题标题与反映的内容不符,反映的目的是核实违法摄录的实际情况。您驾驶的车辆于12月18日晚18时37分沿新华路行驶至保定道交口时,在右转车道内直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规定,您所讲述符合新华路的行车方向属于对交通法规的不理解。12月29日下午17时许,我支队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和解释,您也表示理解和满意。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公安交管和平支队

2012年2月7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镇政府二号楼”不能买卖
·令人困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百姓问政》:空地垃圾总回潮、老旧小区停车难 该咋管?
·别让旧物成了无处安放的“烫手山芋”
·手机号为何被“保护性停机”?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