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园新居居民,居住已近3年,但至今没有正式房屋居住合同。我原是南市拆迁居民,由和平房管拆迁办,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大园新居,至今没有拿到住房居住合同,现在所有的住房居住协议都是临时的,影响了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中德储蓄奖励基金的提取。
我向原南市和平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给出答复说南开区房管局正在办理大园新居注册,但没有给出时间期限,所以影响我们大园新居居民正常维权。望国土房管局维护大园新居居民利益,核查此事,尽快办理,给予答复!
多谢!
2010-12-26
韩国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