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系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人,非农业户籍!请问现在开发的军粮城新市镇项目产权性质是私产权还是小产权还是公产房性质的?对于这个问题我在“政民零距离”里问过东丽区地方政府,给我的答复是新市镇的房屋是具备私产权性质的房屋!这个问题请国土房管局再次确认!另外一个问题是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因涉及到产权归属导致是否能用公积金贷款问题,我在这里一并提出,望贵局协调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于解决!本人经多方询问,新市镇房屋差价补款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求证是否属实?若属实的话,与上面的答复相矛盾!既然是私产房,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请问为何不能呢?若这方面的政策没有的话,请贵局领导考虑一下政策上的倾斜。毕竟这不是我个人的行为!新市镇建设是天津市未来农村城镇化趋势!像这样的问题应该不是个例!!!请贵局相关领导耐心看完我的问题,慎重给我答复!
十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涉及多个部门,就公积金贷款问题为您作答。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您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且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有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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