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警同志:
您好!我对象上月分娩下一个小孩,有一个问题咨询您一下,具体问题描述如下:
1、我跟我对象户口都是集体户(我户口在河东,我对象在外地);
2、我老家是蓟县农村;
3、我新购买的位于津滨大道以南嘉春园的房子,将于2012年9月份交钥匙;
针对以上情况,有关新生儿童出生证明及落户遇到问题如下:
1、出生证明上,新生儿拟申请落户地址是否有必要完全与即将要落户的地址一致(如位于嘉春园的地址)?
2、如果所开出的出生证明上拟落户地址与实际落户地址不一致,出生证明是否有效?
3、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是否有有效期(如果有,具体为多久)?
4、生证明上新生儿拟落户地址能否写我新房址(我的户口还没签过去)?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浏览并回复我得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1月31日
【民生词典】新生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