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09年底申请过限价房并被批准,但是直到2010年底没有选中房而过期,我现在是否可以重新申请?谢谢!
刘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满一年后,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可延期也不可重新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局相关部门电话23394500联系。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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