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您好。
我是本市人,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现在本市工作。我女朋友是重庆户口,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后随我到天津发展,目前在武清区天狮集团工作,每日随班车回市区家中居住。
之前通过此平台咨询过有关人才引进落户问题,得到回复说:研究生学历,在本市有正式工作,并与我结婚领证后即可申请落户。
我两于今年四月领证结婚,并立即准备相关一系列材料通过河东区上杭路街道派出所进行申请,前几日得到派出所警官回复,说申请流程已顺利经过区局签字批准但在市局批准过程中被驳回,理由是我爱人工作单位在武清区,非本市注册企业。
我想咨询一下,【天津2009】落户政策中说明,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武清区也属天津市范围,为什么在审批过程中区局通过却被市局被驳回?街道派出所警官说之前与我同情况申请都成功审批,请予以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8月2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