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公司的集体户口,如果从公司辞职,那么户口就会存到北方人才市场,想问一下:
1.如果户口在北方人才市场,那能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吗?
2.听说9月到12月开始办理明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那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从明年一月份开始生效吗?还是说在9月到12月内交完钱后就生效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间断缴费3个月内,在社保分心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医保待遇,并可在申报缴费期内,继续申请下一年度参保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