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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对未参加中考的高一蓝印转学籍,要求提供原籍学校(高中校)同意转出的转学证明、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出示的带有高中学籍注册号的转学证明(盖有省级学籍管理专用章)。
你们想到没有,办这个手续浪费蓝印家长多少无谓的时间和金钱,不能简化吗?
其一:在原籍校转出,首先需在原籍校登记入学,如果说转学就要交费,最少几千元。既然已经参加原籍的中考了,有录取通知书和成绩单,为啥还在原籍校入学。不是白花的钱吗?而且很多原籍校特别是重点高中不愿将学籍转出,设置各种阻挠,让我们白花钱。
其二:孩子往返于天津与外地的高中校之间,两头都要学籍,都要上课,有的孩子在8-9月这两个月连学都上不了,两头跑,容易吗?
天津市教委的目的无外乎就是怕有虚假的学籍吗?难道提供了原籍学校(高中校)同意转出的转学证明、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出示的带有高中学籍注册号的转学证明就不能作假了吗??
既然一个有异地任何高中学籍的蓝印高一学生都可以转入天津上高中,那为啥不能从年龄上判断是否达到高中的标准呢?正常的孩子都是6周岁上学,上6年小学,3年初中,15周岁正好参加当地的中考,正好可以上高中,还有当地高中的录取通书和成绩证明,怎么不可以在天津上高中呢?
或者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当地教育部门的章也可以呀?
为啥还要当地的学籍号呢?真是不可思议!
希望教委把蓝印学生转学籍的工作做得更加人性化,真正能为蓝印学生服务,蓝印学生很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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