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省人,曾在天津工作,并获得天津市集体户口。后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户口随迁到了北京,后来我在天津购买了住房,明年毕业后我想继续落户到天津,请问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办理?
学校那边答复说,由于你来京前是集体户口,如果没有在津就业,不能将户口打回天津。是这样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8月1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