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6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调查处理。
房管局答复: 根据津国土房市[2011]63号文件,自2011年3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在本市范围内可购买1套住房。
1、在武清您想买居住用房,可以选择城区以外的乡镇商品房相对城区比较便宜。
2、其他乡镇商品房和城区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还迁房有的暂时还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买了以后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3、其他乡镇的商品房开发商手续齐全可以直接办理房地产权证,还迁房要取得房地产权证以后可以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4、购买二手商品房只要卖方有房地产权证就可以真接办理过户手续,还迁房屋没有取得房地产权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以后过户风险很大。
5、购买其他乡镇的商品房大多数都是在40万元以上,办理蓝印户口的非本市人群,购买还迁房的人群不一定,情况很多。有的是为了子女上学,有的是为了居住方便。
6、其他乡镇商品房和还迁房只要手续齐全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
7、其他乡镇商品房和还迁房在二手房过户手续上是一样的。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向武清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29345107)。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