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杨柳青星河湾小区一号楼,最近某户居民在一号楼北侧的绿地上把绿化用的砖起掉,开始种蔬菜。小区绿化用地是公共用地,不允许其个人圈占私用,公共绿地不是某个人家的私人自留地,请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不能让这种破坏公共绿地的行为继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未能通过您留下的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发现1号楼北侧靠近围栏,有栅栏围起的小块菜园,经过询问物业和附近居民均未找到当事人,执法人员无法进一步核实情况,下一步,将继续寻找当事人,并按照有关程序,发出通告,责令当事人改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