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津南集体户,媳妇为外地户口,准生证是在双港申领的,我们孩子是2011年4月30日出生的。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孩子户口被告知:不知道目前落户政策,让等消息。可是按照天津警务网警务公开
办理户口事项
(发布时间:2010-03-10)
1、不满一周岁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1)申办条件:父或母在津具有常住户口。
(2)手续要求: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3)审批流程:当场办理。
望贵局能给尽早处理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6月1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1日
【民生词典】新生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