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
按照津人工(1995)40号文件要求,请问,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属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问题具体在哪个部门去做鉴定?如果由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话,那么为何给的答复是:只办理企业的退休职工死亡后遗属丧失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向哪个部门办理?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1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电话解答。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