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老公已在滨海新区购置一处房产,但户口在深圳,我是研究生学历,今年毕业,已签工作是一家杭州单位在天津设的办事处,但不是天津注册单位,按照人才引进政策我的户口可以迁至住房处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证明?如果不可以那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5月2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尚不能将户口迁入我市。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8月9日